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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建龙岩:违反编制、职数使用规定的将受处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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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发布日期:2008年09月12日  来源: 本站原创    点击次数:

 

  近日,福建省龙岩市制定出台了《龙岩市行政编制、职数使用情况审计试行办法》,推进科学规范和有效监督行政编制、职数的使用,增强党政“一把手”依法依规使用编制、职数的意识。

  依据试行办法,龙岩市将重点审计市直部门、县(市、区)贯彻执行中央、省、市关于编制、职数管理使用有关政策规定的情况,主要包括三个方面:学习方面,主要了解是否注意加强有关政策性文件的学习,提高编制、职数管理使用的法规意识;程序规范方面,主要了解单位的机构、编制、职数是否经上级部门核定,使用的编制、职数是否在核定范围内,并按规定程序报批,编制、职数的使用是否经会议集体研究,组织人事或编制部门是否违反规定、程序,擅自审批职数或编制的行为;实际运行方面,主要了解编制、职数核定、使用情况是否真实、全面,是否存在超编制配备人员、超职数配备干部的行为。

  市委组织部、市编办联合成立审计工作领导小组,下设办公室。审计工作每年组织一次,严格按规定的程序组织开展:抽调业务熟悉的人员、组建审计工作组;实施审计三日前,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;通过审查《县(市、区)或市直行政编制核定、使用和科级职设置、使用统计表》、《行政编制管理卡》,查阅相关会议记录及有关工作文件、资料,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等方式进行审计;形成审计结论和审计决定书,向被审计单位反馈。

  被审计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,向市委组织部、市编办反馈整改措施、整改情况和审计决定的执行情况。审计结果将作为审批编制、职数和部门或个人推荐表彰的重要依据,对违反编制、职数使用规定的,要视情况作出处理。全市审计情况要汇总后向市委、市政府报告,为决策提供参考。(通讯员 卢敏云)

 

 

 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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